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锥体封头标准是什么

作者:亚鑫封头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4-11    点击次数:

1、封头、锥体加工厂(承揽方)应有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监察机构有关法规要求的质量体系,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。

2、承揽方应具有相应的800系列封头、锥体的压制业绩,提供此种规格封头的压变量(以往经验),并选择经验丰富的操作人员担任此次封头压制任务。

3、承揽方应有相对应的封头、锥体压制模具及油压机,压制前测量板材实际厚度,选择合适的模具及压机。检查模具工作面,彻底清除凸起、飞溅、拉痕及表面浮锈,模具表面光滑、流畅,我方确认后方能压制。

4、承揽方应有相对应的热处理炉(足够的热容量)及冷却槽(水槽),压前应对热处理炉的完整性进行复查,优先选用电炉和燃气反射炉;水槽与热处理炉距离不得超过30m,且水槽中应具有相应的搅拌或喷洒装置(保证水槽中水动态即可),以便封头充分、快速冷却;水中Cl离子含量<25ppm。

5、承揽方必须采用先进的压制工艺,确保封头、锥体的成型减薄量,以保证封头、锥体成型后的厚度满足定做方的要求。

6、板材进场后,承揽方必须对板材进行保护,不允许与黑色金属混放,杜绝铁离子污染的可能。起吊过程中碳钢夹具要与板材有效的隔离,避免对板材造成任何的刮伤。

7、承揽方第一只封头压制前应通知我方人员到厂察看(包括我方及我方的第三方监理人员),第一只封头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第二只封头的生产(包括模压、鼓压及旋压)。

8、压制前的具体加工方案需征得我方认可,方可实施;封头压制过程中,无论因何因需要对本技术要求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,应先征得我方的同意。